天津市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共建共享共维专业委员会
简介
为巩固我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成果,持续提升我市共建共享水平,实现资源共享最大化,提高网络供给能力和质量效益,全面推进我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维工作。在市通信管理局指导下,我协会组建共建共享共维专业委员会,协调仲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争议纠纷以及推进驻地网共维共享模式落地。
一、委员会的组织架构
天津市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共建共享共维专业委员会由天津市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天津市通信行业光纤到户配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光纤办)、电信运营商相关部门专家代表组成;设秘书处,秘书处是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行业协会。委员会下设共建共享纠纷协调仲裁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和驻地网共维共享办公室(以下简称:共维办公室)。
二、委员会的职责
(一)委员会负责沟通了解共建共享共维的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市通信管理局;对照工信部发布的关于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文件要求,提醒督促相关企业配合完成目标要求;接受市通信管理局及有关部门的委托和指导,对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维相关工作提供咨询、论证及建议。
(二)专家组负责仲裁协调共建共享工作中出现的复杂纠纷问题;制定共建共享纠纷处理案例库;为市通信管理局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建议和依据。
(三)共维办公室负责协商推进驻地网共维共享模式,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确定共维工作的工作制度、标准、流程等;监督管理驻地网共维工作的实施情况。
三、委员会的运行
(一)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半年/一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可采用面对面、网络会议、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就重大事项可以随时召开会议。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开展,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及时上传下达重要工作事项,做好政府、协会、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
(二)共建共享纠纷协调专家组由组长负责召集相关会议、调研及协调仲裁复杂纠纷,并将相关报告上报委员会和市通信管理局。
(三)驻地网共维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相关会议、调研及具体协调、推进、落实驻地网共维共享方案的实施,并将相关报告上报委员会和市通信管理局。
(四)共建共享纠纷协调专家组及驻地网共维办公室接受委员会领导。